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,为更好体现关于科普对创新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的精神,建议增加“科普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✅工作”的规定
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、地方、单位和社会公众提出,多年来有关方面通过㊣多种形式,定期组织开展科普活动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,建议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,增加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。对此,修订㊣草案✅二审稿增加规定有关✅单位和组织“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科普活动”,“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”。
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:“提供科普产品和服㊣务、发布科普信息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对科普内容的合法性、科学性负责。”有的常㊣委会委员、地方和单位提出,本条主要是为了确保科普内容合法和科学,建议明确规定相关科普产品和服务、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、科学性,不得㊣有虚㊣假错误的内容。修订草案二审稿对这一意见予以采纳。(记者 赵晨熙)